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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山会址工作职能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牢固树立大局意识,真抓实干,求新思变,加快发展,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二、加强职工的思想学习教育,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技能,规范约束行为准则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不断提高单位整体素质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。
三、坚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,牢固树立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生命线的思想,严格按照《文物保护法》、《消防法》等安全法规的要求,常抓不懈,带动各项工作发展。
四、坚持以人为本,以诚信服务为宗旨,大力倡导文明服务,牢固树立“游客满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”服务理念,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服务游客、奉献社会。
五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,坚持不断充实,常办常新,改善陈列设施,丰富展出内容,以宣传教育为手段,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。
六、加强保护和管理工作,遵循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,合理利用,加强管理”的文物保护方针,制定工作规划,负责文物保护,收藏展览管理,制止一切破坏文物保护或违犯法律、法规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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